一般项目:文艺创作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计算机系统服务;企业管理咨询;软件开发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玩具、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;互联网销售(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);电子产品销售;日用百货销售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食品互联网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许昌魏都区市政府家属院28